国税31号文: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的重要公告
国税31号文,即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是一份旨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的重要文件。该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公告,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这些条件包括破产企业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失信行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已纠正失信行为且信息不再公布或停止公布,以及其他因失信行为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失信行为并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等。
此外,公告还明确了纳税信用修复的程序和要求。纳税人需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将核实纳税人的信用状况,并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相应指标状态,重新评价纳税信用级别。对于申请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的,还需同步提供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认可的和解协议。
国税31号文的发布,体现了税务部门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努力。通过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机制,有助于引导纳税人增强诚信纳税意识,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提升税收遵从度。同时,也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了修复信用的机会,有助于企业走出困境,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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