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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6 187号

贾琛伯   来源:网易

《国税发2006 187号文》全称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是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发布的关于税务登记管理的重要文件。该文件对税务登记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规范税务登记行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文件中明确了税务登记的对象、范围、程序和要求,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登记、复业登记以及注销登记等。其中,对于新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开业登记;对于已有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变更时,需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暂停经营时,应申请办理停业登记,并在恢复经营时办理复业登记;而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时,则需要办理注销登记。

此外,《国税发2006 187号文》还强调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服务,简化税务登记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后续管理,确保税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该文件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税务部门更好地掌握市场主体信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也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税务服务环境。

总之,《国税发2006 187号文》作为我国税务登记管理的重要法规之一,其内容覆盖了税务登记的各个方面,对于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