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在中国主要依据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两大类进行。2019年,中国实施了新的个税改革方案,引入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旨在更公平地分配税收负担,并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务压力。
一、综合所得的个税计算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根据最新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按以下方法计算:
1. 年度收入总额:首先,将上述各项所得加总。
2. 减去费用:从总收入中减去6万元(即每年基本免税额)。
3. 专项附加扣除:继续从剩余金额中减去符合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4. 税率表应用:最后,对调整后的收入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超额累进税率表如下: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 超过36,000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 超过144,000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 超过300,000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 超过420,000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 超过660,000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二、分类所得的个税计算
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分类所得,则采用比例税率20%,不适用专项附加扣除。
结语
新个税制度不仅简化了申报流程,还大幅提高了起征点,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使得更多低收入者受益,体现了国家对民生的关注和支持。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个人税负,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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