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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头息法院怎么处理

莫琛光   来源:网易

标题:法律视角下的“砍头息”问题及其司法处理

在民间借贷中,“砍头息”是指借款人实际拿到的借款金额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而多出的部分则作为利息预先扣除。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如果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就已被扣除了“砍头息”,那么该部分扣除的利息应当被视作非法所得,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这部分资金。

对于“砍头息”的处理,法院通常会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裁决。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借款本金进行重新认定,并按照合法利率标准计算借款期间的利息。如果出借人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面对“砍头息”问题时,借款人应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放贷行为,保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